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5-05-07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5面向香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硕士、博士初试总分不低于75分。

二、资格审查

请复试考生在面试前一天16:00-17:00前往研究生科(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东山大厦903)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另行公布

(一)资格审查材料

1. 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及初试准考证(考生亲笔签字);

3. 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5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6. 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7. 中山大学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字);

8.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供:

1)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9. 标准A4纸个人简历(每位考生必备)。

二)复试补充材料

我院根据复试要求,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科研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参考依据。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补充材料请考生51124:00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对应好序号和文件名,合并为1PDF文件(大小总共原则上不超过20M),命名为考生报名-姓名-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名称-方向码-学科方向名称-报考导师-复试审查材料通过链接https://www.wjx.cn/vm/rX6eXBD.aspx# 提交。

资格审查时核对原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 复试总分:复试考核总成绩为300

3. 考核时间:报考硕士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报考博士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 考核办法: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报考博士考生须准10分钟PPT报告,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考核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复试成绩

1. 博士考生按照报考导师将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考生按照招生专业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值的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于复试通过后一周内进行体检。体检表模板请见附件。考生可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须涵盖体检表模板中所有内容,体检结果有相应盖章的体检结论即可。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提交(寄达)至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东山大厦903室,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0-87332808。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处研究生科电话: 020-87332808

邮箱:zsyyyjskzs@mail.sysu.edu.cn

(二) 申诉及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附件:

1. 中山大学 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名单

3.中山大学港澳台研究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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